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丈夫出轨并向“第三者”转账10万余元,妻子起诉对方返还 法院:支持,全部返还

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5-03-23 17:21:00    

“我老公不仅出轨,还瞒着我向第三者转账,我要求她全部返还!”“我和他谈恋爱,这是男方自愿赠与的,我不退。”丈夫与其他女子发生婚外情,瞒着妻子累计向“第三者”转账86笔,共计10万余元,妻子发现后要求“第三者”返还……

3月23日,红星新闻记者从贵州省黔南州荔波县法院获悉,近日该院公布这样一起典型案例,法院判决被告李女士向原告张女士返还赠与款项102559元。

创意配图 据图虫创意

经查明,原告张女士与刘先生系夫妻关系,双方于2003年登记结婚。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刘先生与被告李女士相识并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。2022年5月至9月,刘先生在张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,共计86次通过微信、支付宝向李女士转账累计102559元。

在张女士得知刘先生与李女士的关系后,刘先生于2022年10月4日向张女士出具保证书,保证不再与李女士来往。随后,张女士将李女士起诉至荔波法院,要求李女士返还刘先生赠与的款项102559元。

荔波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,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处理决定,应取得一致意见。刘先生在与张女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与李女士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并向李女士转账,该行为发生在李女士与刘先生存在不正当关系的前提下,且刘先生未经张女士同意,多次向婚外异性李女士赠与款项,不仅侵犯了张女士的财产权益,且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,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和社会道德,刘先生的赠与行为无效。故对于张女士请求李女士返还本案款项,于法有据,法院予以支持。

最终,法院判决被告李女士向原告张女士返还赠与款项102559元。

法官表示:赠与虽是一种你情我愿的民事法律行为,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,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夫妻双方依法享有平等的处理权,但并不意味着夫妻双方各自可以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。已婚人士将夫妻共同财产大额赠与第三者的行为,与民法典规定相违背,又违反公序良俗,为社会道德所不能容忍。作为已婚人士,应当把控好与异性相处的边界,不要做出违背公序良俗和社会道德的行为。合法配偶要增强权利意识,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积极维护自身权益。

红星新闻记者 蒋麟

编辑 郭庄 责编 李彬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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